1、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人們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等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
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guī)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2、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yè),打著響應國家產業(yè)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實踐“經濟學理論”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yǎng)殖行業(yè)發(fā)展到高新技術開發(fā)、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后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儲蓄名義,故意混淆投資儲蓄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承諾穩(wěn)定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眾投資。
3、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為了騙取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采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廣為散發(fā)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制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虛擬空間將網站設在異地或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
有的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臺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騙取社會公眾投資。
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guī)則操作等為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4、利用親情誘騙。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xiāng)等關系,用高額回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 非法集資手段雖然千變萬化,但萬變不離其宗,都是看似正規(guī)的外表下進行高利回報宣傳,通過外表打消顧慮,通過高利吸引下水。平時大家遇到相似情況一定要深入調查,謹慎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