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銀保監(jiān)局】關于防范“非法代理投訴”風險 樹立依法維權意識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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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12-14 16:45:15
近日,遼寧銀保監(jiān)局與沈陽市金融發(fā)展局、沈陽市公安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防范金融領域代理投訴風險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通告》,針對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或個人以“代理投訴”“全額退保”名義,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金融經營秩序等行為提出風險警示及防范措施。《通知》強調,對上述行為涉嫌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追究相關組織和個人的法律責任。為進一步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穩(wěn)定金融市場秩序,我局特提示如下:
一、提升金融知識水平,樹立理性消費意識
廣大消費者應積極學習了解銀行、
保險等相關金融知識,提高金融產品認知水平,增強識別風險能力,結合個人或家庭實際經濟情況理性進行金融消費。購買金融產品后,消費者也應實時關注金融機構和產品情況,及時了解相關動態(tài)。
二、警惕“代理投訴”風險,謹防個人信息泄露
非法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互聯(lián)網社交平臺或短視頻平臺等渠道發(fā)布“代理投訴”“代理退保”等信息,承諾“全額退保”,誘導消費者提供身份證、保險合同、銀行卡、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重要信息,唆使消費者捏造事實、提供偽證,阻止消費者與保險機構、監(jiān)管部門進行溝通協(xié)商。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或個人通過上述手段以達到收取高額代理手續(xù)費、騙取個人信息、截留退保資金、購買非法儲蓄產品等非法目的。上述行為可能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財產損失、失去保險保障、非法集資等風險。
三、
遵守契約履行合同,依法維權合理訴求
廣大消費者應警惕參與“非法代理投訴”帶來的風險隱患,拒絕參與捏造事實、偽造證據(jù)、提供虛假信息、纏訪鬧訪等非法行為。消費者應通過正當渠道依法反映問題,如實說明事實理由,弘揚契約精神,履行合同約定,依法依規(guī)提出合理訴求,積極與相關金融機構協(xié)商解決爭議糾紛。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jiān)管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liaon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05391&itemId=1688”